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山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鲁建培注字〔2024〕3号),该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9月30日。这一实施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山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二级注册建造师的职业素养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与以往相比,该实施办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创新和调整,以下是对其变化较大的几个要点的解读。
首先,在学时管理方面,实施办法采取了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为主的培训方式。这一变化旨在解决工学矛盾,使二级注册建造师能够利用碎片化时间进行学习,从而减轻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同时,实施办法还明确了学时管理的具体要求,包括学时上传、学时确认、对接注册系统等全程网办流程,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其次,实施办法在继续教育的形式上进行了创新。过去,二级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主要以集中培训为主,形式较为单一。而现在,实施办法不仅保留了传统的集中培训方式,还增加了线上学习、工作业绩和创新性实践活动抵充学时等多种形式。特别是工作业绩和创新性实践活动抵充学时的规定,鼓励了二级注册建造师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提升,同时也体现了对其实践能力的认可和重视。
此外,实施办法还强调了各方主体的职责分工。明确了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培训单位、用人单位、二级注册建造师等各方在继续教育活动中的具体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相互促进配合的良性运转模式。这一变化有助于确保继续教育的有序开展和有效实施,同时也提高了各方的责任感和参与度。
在监督管理方面,实施办法也进行了加强。省、市主管部门采用事中事后检查、抽查等形式对二级注册建造师、用人单位和继续教育单位的继续教育活动实行动态监管,受理、核实投诉举报事项,依法依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同时,建立继续教育学习档案,全过程记录和统计分析继续教育信息,为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办法还提出了建立培训满意度评价调查机制。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执业师可对培训单位的培训质量和内容进行评价,满意度排名表体现在学时管理平台上,实现培训单位的市场化良性竞争。这一机制有助于提升培训质量,促进培训单位的持续改进和创新。
综上所述,《山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在学时管理、教育形式、职责分工、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多项创新和调整,旨在构建符合山东省实际情况的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新模式。这一模式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二级注册建造师的职业素养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推动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同时,也为继续教育工作提供了更加科学、规范、便捷的管理方式,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和机遇,如你需要找单位,可联系中证咨询推荐。